在實際裝修中,曾女士感到原設計中主臥衣柜和書房的書架位置設計得不夠合理,要求裝修公司把衣柜從南墻移到北墻,而書架從東邊移至西邊。本來是非常簡單的改動,但裝修公司依據上述合同條款,要收取近千元的減項費。
對此,曾女士覺得很“冤”,便找消協和家裝協會投訴。但有關人員告訴她,由于雙方事先擬定的家裝合同中有該公司精心制造的“合同陷阱”,而消費者在不經意間落入其中,因此這事很難解決。曾女士最終只好自認倒霉。
專家分析:曾女士遭遇的情況是中了裝修公司故意在合同條款中設下的陷阱。這家裝修公司為了讓業(yè)主按照他們所列的項目進行施工,避免減少項目而減少裝修費用,便有了上面所說的條款——“如減少合同規(guī)定項目視為部分違約”,以便收取違約金。消費者在簽合同時要注意類似的條款。其實不正規(guī)裝修公司在合同中設陷阱還有很多,比如一些裝修公司利用消費者的不內行,特別擬制了一些不具體或可做多種解釋的條款。如很多家裝合同上都有這樣的條款:裝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沒貨時,乙方(裝修公司)可臨時更換相同材料。但實際上,這種“相同材料”卻可有多種解釋:是同質量的、同品牌的,還是同價格的均沒有寫明,弄假空間非常大。
◆簽訂家裝合同的竅門
在簽訂家裝合同時要把握這樣一條原則,就是在簽合同時心中不能再有疑問。消費者在裝修前到裝修公司的時候,要了解的東西很多:有關于工程質量方面的(相關負面的報道很多)、有關于裝飾材料的(環(huán)保的問題已經越來越引起消費者的關注)、有關于設計的、有關于售后服務的、有關于投訴方面的、有關于家裝合同的等等。具體到某一家公司時,還有一些強弱項的問題。對于這些問題,有關專家建議,在沒有做到心中有數之前,盡量不要急于簽合同。
除了上面提到的問題,還要提醒家裝業(yè)主,如果這家裝修公司談判過程中頻繁地變換談判人員,就應該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,如果是因為人員流動,簽合同就應該更加謹慎。